关于2015年11月20日温州市人才市场招聘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加入时间:2015-10-29 13:42:11     浏览量:

关于举办2015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的通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温人社发〔2015243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决定,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旋律,结合创业与创新主题,以创新推动创业、以创业推促进就业,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招收录用高校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为企业明年的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2015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2015温州创业创新博览会分会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州市人才市场

协办单位:温州人才有限公司、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等高校。

二、招聘会时间:20151120日(周五)

上午900-下午400

三、招聘会地点: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

四、服务内容:

(一)组织市内外有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400余家进场设摊招聘。在温高校2016届毕业生、部分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1万余名进场择业洽谈。

(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办公,提供就业协议鉴证手续、创业培训介绍、就业政策、银行小额担保贷款咨询、小型讲座,档案管理服务。

(三)人才人事最新政策、动态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

五、宣传安排:

本次招聘大会列入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宣传范围广、力度大。

(一)在市内外新闻媒体及知名网站发布招聘活动信息。

(二)在市内外高校及其校园网站发布招聘活动信息。

六、费用:

本次大会为公益性活动,对参会单位和求职学生均免费。大会的宣传费、场馆租用费、摊位费、招聘工作日午餐费、会刊资料编印费等费用由温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承担。参会单位的食宿、交通以及形象宣传、特殊布展等费用自理。
七、参会报名办法:

(一)报名期限:即日起接受报名,额满即止,一家单位限报一个展位。请各参会单位详细准确填写《参会报名表》(本信息仅供择要编入会刊和网上宣传,现场招聘海报请自行制作),并传真单位营业(登记)执照副本到温州市人才市场。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人才市场——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三楼16-17号窗口,联系电话:8862401888624008  传真:88624028 邮箱:88624008@163.com

(三)审核通过的参会单位名单定于119日前分批在温州人才网发布,参会单位请于119日上网查询摊位号,并据此安排工作人员准时参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当前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次大会活动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