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1-05-05 10:28:05

各分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我院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

条件:须为以下所学专业: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

3)会计(专业代码:620203

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征集规定执行。

二、招收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5月底前完成报名。

2、确定对象。6月底前完成。 6 15 前完成体检政审、 6 25 前完成专业审定、6月底前确定预招对象并签订协议书。

3、办理入伍。 7 15 前完成,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查,办理入伍手续, 8 1 批准入伍。

4、组织报到。 8 2 10日完成,新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三、报名安排及方法:

1、报名时间: 5 8 —— 5 31

2、报名方法: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并填写《招收士官个人申请表》,完成报名工作。

3、相关政策咨询请与鹿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施参谋联系,联系电话:13057907108;或者与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38659

毕业生征兵入伍既是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渠道,又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大措施。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应征。

 

 

 

学生处   

201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