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海霞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    来源:    加入时间:2022-03-30 16:44:35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海霞学院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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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22328日。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329日—4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7办公室(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报名联系人:蔡蓓蓓,联系电话:63488863,女子民兵连联系人:朱玲爱,联系电话:15005872186

3.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海霞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处不提供复印),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专科同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本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职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

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

(一)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仰卧起坐、30×2蛇形跑。总分100,两个测试科目各占5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详见《体能测试项目表》(附件2)。

(二)面试。以面谈为主,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女兵体检标准执行。对于情况特殊的考生,其体检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

3.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岗位性质为海霞学院临聘人员,录用后编组至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

2.工资:年均收入约100000元(含五险一金等)。

3.服装:单位配发。

4.工作年限视同部队服役年限及基层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应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6.试用期满后被录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用工合同。

九、其它

1.就业发展方面。

①洞头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时,工作满两年(含)以上的在岗人员可参照报考。

②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的需求,每年推荐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就职。

③在洞头区国有企业有空余编制指标时,定向招录在岗人员。

2.福利优待方面。

①创业就业补贴。2021年以后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在洞头辖区内自主创业就业的,参照洞头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优惠。

②子女优先入学。在岗人员子女可享受入读洞头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安排的待遇。

③绿色就医通道。在岗人员在洞头区人民医院就医可享受优先就诊待遇,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3.技能培训方面。在岗期间参加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相关培训经费予以报销。